12月15日,縣教育局、縣交警大隊等縣校車辦職能部門組成的檢查組在水頭學校路段開展校車安全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路查運行校車及非法營運車輛搭載學生。
檢查組現(xiàn)場查處湘E8**69車主范某,駕駛小型客車在水頭學校搭載學生。并對過往校車的駕駛員準駕資質、超載、照管員到位、學生是否系好安全帶、定點停靠上下學生、校車安全設備是否良好、標牌是否逾期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檢查。同時對校車駕駛員進行了宣傳教育,提醒駕駛員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謹慎駕駛,時刻把校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實保障乘車學生的交通安全。
來源:新寧新聞網(wǎng)
作者:新寧縣教育局
編輯:許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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